櫃買中心指出,本次修訂內容為有價證券之交易量或週轉率放大,而價格未有異常波動者,中心仍會依照規定予以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以提醒投資人注意,但不會採行一般處置措施。不過若發現有交易異常情形者,中心仍得召開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採行處置措施,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櫃買中心表示,包括開放現股當沖等措施,就是要刺激成交量放大,因此決議只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以提醒投資人注意,但不會採行一般處置措施。
另外為了增進監視制度彈性,櫃買中心指出,有價證券經本中心發布處置者,發行公司對該有價證券交易異常情形之處置原因,得提出最近期相關財務業務具體資料申議,經櫃買中心召開監視業務督導會報討論決議後,得終止或調整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