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6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10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報告案。 (2)通過會計師公費案。 (3)通過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