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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防職災 職安署:加強安全措施

中央社/ 2015.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職安署提醒,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很容易發生職災,呼籲雇主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以工作人員安全為優先考量。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颱風期間易發生職災的作業包括,河川護堤及清淤工程時,易發生溺水災害;工廠、民宅屋頂防颱強固及修繕時,易發生踏穿墜落;道路修復工程易遭岩石滾落、撞擊災害;山區工程易有土石流掩埋災害;工程搶修及工廠修復時,易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等感電災害。

職安署說明,應建立完整的安全措施,像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的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對有可能飛落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有關營建工程復工前的檢查事項,職安署表示,施工前應先進行施工架與施工構台、擋土支撐及模板支撐架的安全檢查,確認無倒塌、崩塌及墜落危害再進行施工。

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時,也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須在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

職安署提醒,雇主如果沒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颱風期間易發生職災的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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