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音樂家,十方樂集行政團隊特地整理全台灣大型表演場所檔期申請時間表,希望可以幫到您唷!我們會定期更新訊息,但若訊息有出入,敬請以各表演場所的官方網頁為主。開始規劃您的全台走透透巡迴演出吧!(2015.08.05更新)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開放租用申請時間1. 首次開放申請時間:每年2月開放次年上半年(1月至6月)之檔期,8月開放次年下半年(7月至12月)之檔期,收件時間為期2週,以當期首批公告內容為準。
2. 其餘空檔申請時間:於首次開放申請之後,得查詢空檔提出申請。
3. 申請國家戲劇院場地者至遲應於演出日前6個月以前,國家音樂廳則至遲於演出日前4個月以前提出。
4. 查詢空檔請參閱兩廳院官方網頁之公告訊息或以電話詢問。 ☎(02)3393-9732、3393-9733、3393-9734 新舞台 歇業中,搶救新舞台連署
高雄市文化中心 (含至德堂、至善廳、音樂館、大東演藝廳及岡山演藝廳)
●開放租用申請時間
1. 原則上,每年3月受理各演藝團隊申請次年上半年檔期,每年9月申請次年下半年檔期。
2. 未盡事宜請洽各場館承辦人,或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查詢。
☎ 至德堂承辦人楊小姐:07-2288908
☎ 至善廳承辦人劉先生:07-2288909
☎ 音樂館承辦人劉小姐:07-5315378分機18
☎ 大東演藝廳承辦人江先生:07-7430011分機1131
☎ 岡山演藝廳承辦人蔡小姐: 07-6262620分機2605
台中中興堂
●開放租用申請時間
1. 原則上,每年1月1-15日受理申請當年度4月至次年6月的檔期,每年7月1-15日開放申請當年度10月至次年度12月之檔期。
2. 服務時間:週二至週六0800~1730(1230~1330為午休時間)
電話:04-2223-2225分機3103
手機:0978-832-370
傳真:04-2223-9925
服務信箱:中興堂 [email protected]
國立台灣交響樂團霧峰演藝廳
●開放租用流程
1. 以電話詢問檔期 ☎04-2339-1141轉109
2. 於預定檔期之三個月前送申請書。
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
●申請案件:每年開放申請次年度檔期,使用臺北市政府網路申辦單一窗口網站-「臺北市民e點通」申請,下載相關書證表單,部分案件亦提供網路申請服務。
臺北市中山堂中正廳
●檔期查詢
●申請說明:
(一)中正廳(演藝廳)之申請採「評議制度」,申請人申請之檔期, 如有重複請形,則依評審分數高低排訂檔期,申請人填寫申請書 時,同一節目演出可填寫一至三個檔期(依序)以備用。
(二)請在「公告」之期間內申請,處理期限以「公告截止日」起算。 「初審」一天「複審」二十一天,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
●申請案件:每年開放申請次年度檔期,使用臺北市政府網路申辦單一窗口網站-「臺北市民e點通」申請,下載相 關書證表單,部分案件亦提供網路申請服務。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
●場地申請SOP
●詢問檔期:☎(02)22534417分機101~108。
●使用單位應於使用前二個月前提出申請表。
桃園縣展演中心展演廳
●檔期查詢
●電洽桃園展演中心 ☎ 03-317-0511
●線上申請
中壢藝術館音樂廳
●檔期查詢
●電洽中壢藝術館 ☎ 03-425-8804
●線上申請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檔期查詢●電洽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總機: 03-3322592,轉表演藝術科。●演出四週前檢送申請書。
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音樂廳
●審查制:本審查作業一年二次,於每年1月、7月收件,2月、8月審查,分別受理當年度下半年(7-12月)及翌年上半年(1-6月)之演出申請;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議。●電洽新竹市政府文化局總機: 03-5319756,轉表演藝術科。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演藝廳
●檔期查詢電洽葫蘆墩文化中心展演股: 04-25260136,分機301-309。
●申請者應於使用日前30日填具申請書租用場地→ 場地包含廣場、演藝、演講場地(申請演奏廳免費、使用者可依演奏廳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展覽場地等→發文通知申請者、檔期排定繳費、協調等事項→ 場地使用費於使用日14日前繳清即完成辦理→演出、演講或展覽。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
●檔期查詢
●檔期預定電洽04-26274568 分機 213 推廣股陳小姐。
●申請單位至遲須於預訂使用日30日前主動提出申請。
●受理時間為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上班日(週二至週五,每天上午8:30~下午5:30)。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演藝廳
●檔期電洽演藝股04-23921122分機301~307。
●審查制,申請時間:
(一)每年2月1日至2月28日受理申請,3月審查7月至翌年2月之節目。
(二)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9月審查翌年1月至12月之節目。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文化中心音樂廳
●審查制,申請時間:
(一)每年2月審查同年7月至12月之節目,收件日期:1月1日至1月31日。
(二)每年8月審查隔年1月至6月之節目(元月份文化局音樂廳年度維護,僅審查非音樂廳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日期:7月1日至7月31日。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演藝廳
●審查制,檔期審查時間:
(一)每年4月審查該年7月至翌年6月檔期之申請案件,以及翌年7月至12月檔期之售票型演出申請案件。
(二)每年10月審查翌年1月至12月檔期之申請案件,以及後年1月至6月售票型演出申請案件。
●檔期受理時間:請以網站公告為準。
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
●檔期電洽台南文化中心一股,☎06-2692864分機501-506。
●申請制:每年3月受理次年度1-6月之節目申請,每年9月受理次年度7-12月之節目申請,若有剩餘檔期,則開放給候補名單。
臺南市歸仁文化中心演藝廳
●檔期電洽歸仁文化中心,☎06-3306505分機102。
●申請制:活動前二個月洽詢場地是否已經出借,確認檔期後一週內來文租借,郵寄至臺南市歸仁文化中心。
新化演藝廳
●檔期電洽台南文化中心二股,☎06-2692864分機602。
●申請制:活動前三個月洽詢場地是否已經出借,確認檔期後一週內來文租借,郵寄至臺南市文化中心二股。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演藝廳
●檔期電洽台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089-350381、089-320378分機251、253、254。
●審查制:先電話洽詢場地是否已經出借,預約檔期之後,活動檔期兩個月前,備妥文件函寄文化處審查。
屏東中正藝術館演藝廳
●檔期請電洽表演藝術科☎08-734-0659、08-765-5852、08-733-8921 李先生。
●確認檔期後填寫「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及補助案申請計畫書」制式表格,於受理時間內依規定檢附各項資料辦理申請審查。
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堂演藝廳
●檔期請電洽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03-8227121分機130-138。
●申請制:活動前一個月洽詢場地是否已經出借,確認檔期後備妥所需文件函寄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宜蘭縣文化中心演藝廳
●檔期請電洽宜蘭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03-9369115分機111~115。
●申請制:先電話洽詢場地是否已經出借,預約檔期之後,活動檔期兩個月前,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檔期請電洽南投縣文化局藝術課☎049-2231191分機502施先生。
●每年4月和10月受理申請,因表演場地、檔期之調度使用,本局可視情況彈性調整受理申請時間。填妥所需資料,郵寄或親送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藝術課收。
彰化縣員林演藝廳
●場地租借請電洽員林演藝廳高小姐☎(04)8323410轉302。
(本文轉載自十方樂集,授權範圍僅限欣傳媒,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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