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快速道路環評 中市府擇日再審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6日電)台中市環保局今天開會審查東豐快速道環評案,由於部分委員建議給予更充足時間審查相關資料,決議組成專案小組擇日再審。

台中市環保局下午在台中州廳召開台中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5次會議,進行「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原國道4號豐勢交流道聯絡道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案,由環保局副局長吳東燿主持。

環保局指出,國道4號豐原延伸到東勢的生活圈快速道路,日前因有部分石岡居民提出訴願,經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以程序不完備,裁定撤銷原處分,因此目前必須依法停工,並再進行環評程序的補正。

中部地區民間團體在環評會議進行前半小時,於台中市環保局門口痛批程序不正義,要求環保局將全案退回原點重審,不可於環評會中逕行通過,應該遵照先前台中市長林佳龍的承諾,進入二階環評,進行嚴格的實質審查。

在今天的環評委員會中,共審議7案,其中民眾關切的東豐快速道路,由於審議委員認為,還需考量隧道路段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及對當地眾多居民的遷移、權益是否有顯著不利影響,且部分委員強調此案相當重要,加上同時有7案必須審查,需要更充分的時間審查相關資料,因此建議擇期再審。

主持人吳東燿表示,此案環評資料依行政院環保署規定,已於審查會前1週公告於環保署網站上,根據各委員意見,日後將進一步加以修正;此外,將針對環評說明書組成專案小組,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