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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就罰! 火鍋湯底、手搖杯標示今上路

NOWnews/ 2015.07.31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今天來杯連鎖手搖杯、便利超商、速食店的現場調製飲料、現煮咖啡時,記得瞄瞄業者有沒有乖乖依法標示含糖量、熱量等資訊!衛福部食藥署強調,現場調製飲料標示新規定今(31)天正式上路,業者只要沒在告示牌、菜單或飲料杯上標示相關資訊,最高可罰300萬;另火鍋湯底用了什麼料今起也要強制標示、揭露。

究竟吃了些什麼下肚?攸關消費者的兩項食品強制標示新制,包括「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今雙雙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食藥署已經通知各地衛生局即日起開始展開稽查,只要發現有業者未依法在告示牌、菜單或飲料杯上標示公告應標示項目,應標未標可以開罰3萬到300萬;若標示不實更加重開罰4萬到400萬。

其中連鎖飲料店、便利超商、速食店,只要是現場調製的飲品、咖啡,業者必須清楚揭露每一杯現調飲料究竟加了多少糖、熱量、咖啡因,另茶葉、咖啡豆須加標產地,且若茶飲是用茶精調製、果汁含量不到10%,也只能用OO風味、OO口味標示。

李婉媜舉糖量標示為例,業者不但必須寫明實際添加的糖量,或轉換成幾顆方糖便利消費者辨識,還得註明、告知消費者每1公克糖的熱量為4大卡,每一顆方糖熱量有20大卡,消費者才知道究竟喝了多少熱量下肚。

火鍋湯底標示部分,只要是有營業登記的火鍋店,不分規模大小,通通是強制標示的納管對象,業者也得清清楚楚揭露過去視為「不傳之秘」的配方成分,且若湯底是用風味調味料粉調出來的,更要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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