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醜聞遭押,今(26)日台北地方檢察署偵結,也將在押5人一併提訊,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因涉嫌賄賂、背信、侵占公益款,柯文哲遭求刑28年6個月。
柯文哲量刑方面,針對收賄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透過木可侵占的部分則量處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2年6個月。
京華城
針對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北檢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沈慶京、應曉薇等9人提起公訴,指出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其餘9人分別涉嫌收賄、圖利、洗錢或行賄等罪。
收賄部分,210萬元如過往所述,自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後,由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7人頭,匯款30萬元裝作政治獻金;朱亞虎通知賄款交付、提供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
至於1500萬元賄賂方面,北檢指出,沈慶京2022年9月12日傳訊給柯,表示同年10月18日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現金,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某時地,親自收下沈慶京1500萬元現金。
另,沈慶京心腹、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及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分別支付330萬、120萬元。
政治獻金
針對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對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提起公訴,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嫌,李文娟另涉嫌《商業會計法》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
北檢指出,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當中包含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的200萬元,皆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
此外,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柯及黨的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分別為利用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並透過募款小物、募款演唱會、不實發票,從木可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
背信
針對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竟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檢方對柯文哲、李文宗提起公訴,認定2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嫌。北檢指出,2人違背基金會章程規定,挪用捐款聘用周榆修等13位員工,支付827萬1095元,實際工作內容皆是選務及黨務。
申報不實
針對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檢方僅對端木正提起公訴,認為其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檢方表示,端木正明知申報內容有疑義,卻未完成查核,且在監察院要求補正時,擅自登打9筆不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