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就只是要不要徵證所稅、要不要降證交稅這麼簡單嗎?近3年來,除了原本千分之3的證所稅外,股民在台股的交易成本大幅增加,包括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減半、股利所得需繳交2%的健保補充保費,未來連長照保險費也準備從股利所得中抽取0.48%。
券商公會說,台股交易「一頭牛被剝6層皮」,交易要繳稅、賺錢要繳稅,連健保費、長照費都算在股市投資人身上,但如果賠錢,很抱歉,「投資有賺有賠,恕不退稅」。
從大戶問卷的結果不難發現,其實股市投資人並不是不願意繳稅,只是稅制的設計要合理,並與鄰近市場具有競爭力;過去千分之3的證交稅一向被認為「隱含」了證所稅的性質,股民不論賺賠都得乖乖繳納,若未來希望投資人核實繳納證所稅,自然應該將證交稅、證所稅的稅率重新整體衡量,而非單純加個稅目,就以為能課到稅。
券商公會表示,證所稅目前僅對初次上市櫃(IPO)課稅,開徵以來僅收到新台幣27億元,但證交稅短徵的金額卻數十倍於此,到底開徵證所稅是否真的有效開拓了政府財源?從2012年以來財政部重提證所稅議題以來,台股交易量反映的現實,不證自明。
談到股利繳稅或繳費,那更是比證所稅還要奇怪的思維。有法人分析,事實上,股利所得根本就不是股民的實質所得,以現金股息為例,股票在除息後會直接扣掉股價,股民只是把原本反映在股價上的錢拿一部分回來,除非完全填息,否則根本沒有賺錢。
股票股利也一樣,股民雖然持有的股數增加,但是也依同比例減除了股價,股價乘上股數的金額,除權前後是一樣的,沒有填權,同樣也沒賺錢;要求股民拿沒有實際獲利的「所得」出來繳全民的「健保費」、「長照費」,這也算租稅正義?
台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林火燈分析,依券商公會的稅制調整版本,將目前千分之3的證交稅改為千分之1.5的證交稅、千分之1.5的證所稅,且就源扣繳,確實是比較合理的方式,不但政府課稅簡便,股民也習慣於原本千分之3的交易成本,就算是交易頻繁的大戶,也可以自行記帳,選擇「核實課稅」的方式,整體交易成本可以更低。
雖然財政部長張盛和堅持,稅制問題對台股的影響是「模糊焦點」;但從證所稅提出以來,台股量能直直落,雖然不能忽視鄰近市場報酬率較佳對資金的「拉力」,也不能否認交易成本偏高確實是把資金逼走的「推力」,在一推一拉之間,台股資金一去不回頭,就算上了萬點,賺錢的也不是本土投資人,而是享有分離課稅的外資,這樣的結果,真的是大家所樂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