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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簽約停看聽 契約採用官方版本最安心

大成報/ 2015.07.23 00:00
【本報訊】暑假期間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特別提醒同學,租屋時,除應觀察週邊環境,檢視屋況外,應詳閱契約書內容,並盡量採用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對於稅賦費用負擔有明確的規範,以保障自身租屋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租屋糾紛。內政部表示,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提前終止租約」、「房屋修繕」、「押租金返還」、「費用欠繳及負擔方式」、「欠租」及「稅賦負擔」等問題。

為建立良好租賃環境,並導正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內政部已於91年間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提供各界參考使用。其中內政部版契約書內容,對於「租金約定及支付」、「租賃期間相關費用支付的約定」、「出租人或承租人可提前解約的條件」、「房屋損壞修繕費用或房屋部分滅失減少租金的約定」、「租期屆滿或終止返還房屋的約定及爭議處理方式」等事項,相較於坊間出售的版本,僅有承租人違約處理,而無出租人違約處理,及出租人因房屋出租所增加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由承租人負擔等不合理約定,官方版本對租賃雙方的權益較有保障。

此外,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內政部也已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並研議增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例如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如水、電及瓦斯費等)的負擔方式、承租人未依契約返還房屋及雙方提前終止租約的賠償金等,以解決目前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失衡問題,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內政部指出,為減少租屋糾紛,提醒民眾在簽約前,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包括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租賃期限及附屬設備內容應明確、租金金額及給付方式、押金金額及返還條件、稅費、水電及修繕等費用的負擔方式、提前終止租約及違約責任的確認等,如有發現租約中有不合理的條款,應主動向房東爭取自身的權益。另如有透過房仲業者提供服務者,應謹慎選擇合法業者提供專業服務,以保障租賃交易安全。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及合法房仲業者資訊已登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pip.moi.gov.tw)及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http://www.land.moi.gov.tw/),歡迎民眾下載及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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