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一)本公司104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經10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3453號函核准在案,並復經新北市政府104年07月15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45163359 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7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14316號函核准在案。貳、公告事項: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捷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1、CA01130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2、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 3、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4、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6、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7、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8、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9、F213010電器零售業。 10、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1、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12、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13、F401010國際貿易業。14、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15、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16、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7、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1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8號5樓之3。(四)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62年4月4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24日。(五)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1,15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115,000,000股,原已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96,824,030元整,分為49,682,403股(含私募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任董事9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七)減少資本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八)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捷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自62年至目前為止合計95,009,1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50,091,230元。3.本次減少資本453,267,200元,銷除股份45,326,720股,用以銷除累積虧損,健全財務結構。4.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49,682,4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額為496,824,030元。5.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522.922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477.078股,換發比率為52.2922%,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票,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九)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用無實體方式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十)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十一)本次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年8月7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8月11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8月12日至104年8月16日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4年8月10日至104年8月23日5.股票換發基準日:104年8月16日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04年08月24日(十二)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集保帳號4.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6.換發場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