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16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33.補正內容:依櫃買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191頁內容。4.因應措施:修正後103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