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02.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信邦上半年EPS估2.3元...法人估單季每股純益可望優於第1季的1.15元,上半年每股純益可望超過2.3元7.發生緣由:該報導係法人依本公司已公告之營收暨第1季財務狀況善意推估,本公司未自願公告財務預測,投資人請依本公司公告之財務資訊為準8.因應措施:應證交所要求公告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