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02.公司名稱: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有關司法機關調查賴氏父子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8.因應措施:有關此案純屬董事個人事件,與本公司無關,不影響本公司營運,特此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