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7/17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179頁至181頁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103年年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