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162.發生緣由:經董事會決議擬以無形資產(商標權、專利、技術及客戶等)作價77,000千元抵繳股款,取得華展生技醫材股份有限公司5,500千股(每股14元)。3.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本次參與華展生技醫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資認購案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