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15年後變博士生 法官認仍可教化酌減刑期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15年前殺人未遂被通緝而逃亡,15年後落網時身分已是大學博士班學生,高等法院以其認真學業為由,酌減刑期。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正在就讀博士班的李姓男子於民國89年準備重考大學,在補習班認識當時就讀大一的張姓女子,兩人展開交往,後因張女父母反對女而求學期間談戀愛,張女對李男提出分手要求,讓李男不能接受。

民國89年3月20日上午,李男將女友約至租屋處談判,當場亮刀威脅張女不准外出。面對李男的脅迫,張女以向學校請假為由,請李男准許其打電話給同學,張女則發出哭泣聲引起同學注意,張女同學也真的結伴到李男租屋處查看。

看到張女被李男脅持,同學們在門外要求李男放人,李男不但不放,還持刀猛刺張女腹部2刀、胸口5刀,張女慘叫呼救,同學們馬上破門而入,奪下李男手中的刀,並將張女送醫急救,所幸保住一命。

儘管李男一再辯稱沒有蓄意行凶,一審法官還是將李男判處徒刑8年,但李男上訴後隨即逃亡,今年4月才被台北市警局緝獲。孰料,警方發現被通緝的李男已完成大學學業,也取得台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碩士,現在更攻讀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班。

高等法院認為,李男的指導教授以書面證明其認真學業,仍可教化改正,酌減改判7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