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142.公司名稱: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已於104/6/9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201號函)自104/6/26申報生效。(2)104/6/9股東常會及104/6/9董事會決議其實際發行日期(即增資基準日) 授權董事長決定。(3)經本公司董事長核示,決定增資基準日為104/7/14。8.因應措施:依所定基準日進行相關作業。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