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刑的10人中,包括4名女性,他們分別在今年1月和3月被逮捕,並依違反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也就是任何人侮辱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個別犯刑最高可判15年徒刑。
這10人另外也被依違反電腦犯罪法起訴,違反這項法律者,最高可被判處5年徒刑,但是因為泰國政府針對具有批判性質的網路言論,加強監控,所以違反電腦犯罪法也逐漸地與冒犯君主罪連帶處罰。
這個「反王室網路」的名稱為「Banpodj網路」,在臉書上發布他們的看法及錄音資料,原本其中8人被判10年徒刑,另外2人被判6年徒刑。
但是軍事法院的法官表示,因為這些被告都認罪,所以將他們的刑期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