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王姓女子今年三月送就讀國中的孩子進學校時,因為前方家長楊姓男子的小孩已經下車了,但是他的機車卻還擋住了去路,王女按一下喇叭,示意揚男讓路,但是楊男並不理會,她只好從一旁的細縫鑽過去,未料這行為卻引起楊男不悅,當眾對王女破口大罵「嗶!嗶你媽個B!」,而當天現場還有很多接送小孩上課的家長,讓王女覺得被受侮辱,憤而提告。
被告公然侮辱,楊男則辯稱自己沒有侮辱犯意,他說,王女在校園內明知道路過不去,還按喇叭硬要鑽過去,行為相當危險,他一時氣憤才會開罵,但是沒有侮辱她的意思,而檢方偵查後則是認為楊男明顯是因為不滿王女在校園內騎車還硬找縫鑽且對他鳴按喇叭,一氣之下才會口出惡言,雖粗俗無禮,但還至於貶抑王女人格或地位的程度,所以將他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