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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女為未婚證明奔波8個月 官員遭懲處

中央社/ 2015.07.11 00:00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上月報導一名胡女士為了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竟然花了8個月時間辦理未婚證明。當地紀委調查後認為,這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突出問題,已處分相關人員。

大陸央視6月10日在「焦點訪談」欄目以「未婚時如何證明『未婚』——荒唐的證明」為題,報導胡女士為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花了8個月時間辦理婚育證明的事件。

胡女士想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被要求開「未婚證明」。為了開這一張證明,胡女士來來回回從成都到昆明至少跑了4趟,由於程序實在是太擾民,還得打電話請朋友幫忙跑腿。

胡女士表示,能給她開證明的單位,又需要另一單位的證明,但是另一家單位又需要上一單位的證明,關鍵在於每一個部門都說,「我知道你是未婚,可是我不能給你開這個。」

根據華商報報導,央視節目播出後,中共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堅決整治慵、懶、散、混等行為。通報稱,相關單位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嚴重不作為、人為設置條件、服務意識不強、敷衍漠視群眾、推諉扯皮問題。

報導稱,目前,多名涉事工作人員、相關責任領導已被處理、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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