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每日新聞」報導,卡立阿布巴卡昨天在出席齋戒月活動時向媒體透露,警方已展開調查爆料給「華爾街日報」關於納吉挪用公款的洩密者,包括涉及洩漏銀行資料的銀行職員和官員。
他表示,警方有責任去瞭解這些銀行資料如何被洩漏,包括是否有人故意這麼做,因為一旦機密可隨意洩漏,金融公司法令已沒意義。
他說,警方援引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4條文調查此事,涉及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5萬令吉(約新台幣122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者兩者兼施,並表示,警方將繼續高度關注此事,因為置之不理就會破壞國家經濟。
華爾街日報上週報導納吉涉嫌挪用公款的新聞後,卡立阿布巴卡曾在6日,連同大馬檢察總長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國家銀行總裁塞蒂(Zeti Akhtar Aziz)及反貪汙委員會主席阿布卡欣(Abu Kassim Mohamed)聯署發表聲明,表示已凍結相關戶頭,從2家銀行取走17個相關戶頭資料,以徹查納吉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