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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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5日股東常會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為: (一)現金股息:每股配發現金1.5元,合計新台幣5,713,029,608元。 (二)股票股利:辦理盈餘轉增資1,904,343,200元,發行新股190,434,320 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866號函 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商業銀行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億元, 原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086,864,050元,分為3,808,686,405股,每 股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2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獨立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 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增資資金來源:自103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紅利1,904,343,200元 (每股配發股票0.5元)。 2.發行股數:190,434,32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1,904,343,200元。 5.發行價格:不適用。 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7.股票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之新股未滿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提出申請;逾期未辦理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照面額 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計之畸零股由財團法人上海商 業儲蓄銀行慈善基金會照面額承購之。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同。 9.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 為新台幣600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39,991,207,250元,計發行普通股 3,999,120,725股。三、配股、配息基準日:104年7月20日。 依據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4年7月16日起至104年7月20日止,停止股票 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4年 7月1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華南永昌證券股務代理 部,辦理過戶登記。(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現金股息發放日:104年7月31日。(現金股息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 (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預定發行日期為104年 8月27日,實際發行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通知。 (三)現金股息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