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表示,市議會早在1月7日便由各委員會依法在合議制中推舉出程序委員,雙重涉賄且經收押後以1,500萬重金交保的李全教,卻執意以「非法主席」的爭議身份霸佔議長之位,多次未依法經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於「非法程序」中召開非法的臨時會與定期會,並在6月15日的「非法會議」中,無視「清點人數」等議事規則,於大會出席人數未過半的情況下踐踏「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以2月5日於非法臨時會中通過的程序委員設置辦法修正條文,溯及既往地推翻1月7日公推合議的104年度程序委員會名單,且逕自追認李所籌組的新版「偽程序委員會」組織辦法。
林宜瑾指出,就程序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第1項修正條文的實質內容來看,李全教將議會最大黨民進黨的席次,在推選7席的程序委員中限縮到僅剩2席,而李自身除能控制國民黨和無黨籍各2席外,還能額外再指派1席,共於推選7席程序委員中實質掌握5席,如此荒誕情事就在李全教亂政的台南市議會中真實上演,讓人悲憤不已。
林宜瑾表示,李全教在台南市議會上演「非法主席」、「非法程序」及「非法會議」的「亂政大三元」,眼前民進黨團已將李全教主導下的台南市議會非法情事函送內政部,請求內政部作成針對地方自治立法機關的非法行為作成裁示,期能在冗長的當選無效訴訟結束前,為台南市的議會殿堂守住最後的清新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