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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211人命危 消基會將提團體訴訟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5.07.04 00:00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3)日中午12時止,八仙塵爆共有495人就醫、449人繼續留院治療。其中,255人在加護病房,醫院通報病危數達211人,分別收治於41家,而不幸罹難者有2人。消基會將為傷者伸張正義、進行團體訴訟。

27日晚間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一場彩色派對炸掉近500位年輕人的光明未來,讓許多家庭生活變黑白,而傷者更須忍著巨大的痛苦,邁向長達2至3年的復健之路。消基會表示,經過一週義務律師團、會務行政人員的討論整合,加上消保處及新北市法制局的主動協商,決定替無辜受難者提起團體訴訟。

依據消保法第50條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顯示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已符合相關規定。

早在100年內政部「大型活動管理專案報告」中,即已發現六大問題,包括未管制收容人數、場地及設施未做安全評估、未能有效疏散人員及管制交通、緊急應變措施不足、緊急救護措施不完備、未能事先考量天候因素等。

消基會痛批,在八仙樂園塵爆事件看到六大問題依然存在,主管機關應儘快建立強制性「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法」,要求活動單位提出具風險服務的管理機制,如應申報其警告風險控管、警告、預防、風險發生緊急處置方法及善後相關機制,而政府更應比照產品檢驗工作抽檢相關業者。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多年來推動的現場事故指揮系統ICS,正可藉由此次事故進行檢討。案發當時,中央緊急應變機制未能及時投入,尤其跨縣市、不同區域的緊急醫療救援整合機制,從床位、專科醫師、護理人員、藥品醫材的調度,宜有標準作業程序。

消基會將提起團訟協助求償,受難家屬在照顧受傷者之餘,請準備求償項目與應備文件等資料,將由義務律師團進行求償,為民眾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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