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怡騰表示,為盡快保護被害人的權益,他們先協助13名可配合提出醫療診斷證明的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聲請,不管是出借場地或辦活動的公司,都是共同企業經營者及共同加害人,所以法制局將3家業者都列為假扣押債務人。
黃怡騰表示,假扣押的3家公司經營行為違反法令,造成消費者損害,而且八仙樂園雖有資產,但資產已設定高額抵押,有推卸責任、脫產的嫌疑,明顯有不足以清償全案損害賠償責任的狀況,所以新北市府認為假扣押才足以保障未來的損害賠償請求。
新北市府表示,假扣押聲請費用、擔保金及未來的執行費用都由新北市政府先代為墊付。法制局呼籲業者勇於面對事實,拿出所有的可能方案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不要心存規避責任、規避財產的想法,更希望他們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