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26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辦理3.減資金額:新台幣40,680,000元4.消除股份:4,068,000股5.減資比率:0.79%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098,875,58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104/07/30為減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