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26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3)決議許可董事 (李文宏、蔡招榮)競業行為。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