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被南韓政府列入金融制裁對象名單為:台灣人蔡顯泰(音譯TSAI, Hsein Tai)、蘇盧奇(音譯SU, Lu-Chi)、張文福(音譯CHANG,Wen-Fu)、台灣公司:全球介面公司(GLOBAL INTERFACE COMPANY INC)、跨優異股份有限公司(TRANS MERITS CO. LTD.)、台灣台中鳳笙有限公司(TRANS MULTI MECHANICS CO. LTD.)以及敘利亞公司Scientific Studies and Research Center。
報導指出,以上7外籍人員及公司的金融制裁,與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對象有別,南韓人士若與他們交易時,必須要獲得南韓中央銀行「韓國銀行」總裁的批准。
據報導,南韓對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對象-北韓的32人(包括個人12人、公司機關20處)採取金融制裁措施。
報導指出,南韓政府表示,此項措施是依據外匯管理法的「為履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義務而在領收及支付許可指針」而採取的措施,隨著政府官方的公布而即日生效。
南韓政府表示,若要與前述制裁對象進行金融交易時,務必徵得南韓中央銀行總裁的批准。違反者則將處以3年有期徒刑或最高3億韓元(約新台幣832萬1400元)(或違反金額的3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