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派出所員警羅漢陽指出,該行動電話留有一通簡訊:「本行動電話為遺失物,如有人拾獲請歸還。」經聯繫行動電話失主到派出所領取,結果來了一個年長婦女自稱是行動電話的失主,但員警詢問其遺失過程竟然一問三不知,甚至如何操作電話也不知道。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行動電話並非該婦人所有,其中似有隱情,該派出所所長連承志細心詢問,了解原委後,說動了這位婦女連繫其子主動出面說明,殷男到派出所時坦承犯下竊案,而遺留在現場的行動電話應是在蹲下竊取財物時,不小心從口袋掉出來的。
警方深入了解,殷姓竊嫌有多項竊盜前科,家中環境不好,其母行動不便,靠幫人洗碗之微薄收入過日子,在得知無法替兒子掩護犯行、代為領回行動電話後,情緒崩潰大哭。幸好員警極力安撫、戒護防止其受傷,並通知其他家屬帶回家照顧。殷姓竊嫌看在眼裡著實不忍老母親為他操心,也下跪求屋主原諒,希望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警方也勸誡他「你內心若有後悔之意,就要改過向善,你母親也會感覺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