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利用信託規劃能清楚劃分婚前、婚後財產,避免財產於婚後不當落入他人口袋,婚後可訂定信託契約,提前為子女作長期理財規劃,達成財富傳承重要使命;若不幸夫妻無法相處必須分手,信託規劃亦可建立雙方互信機制,並找出有效的共同財產管理方案。
根據內政部調查,去年台灣平均每天有145對配偶離婚,婚前自有或受贈財產依民法「夫妻法定財產制」規定屬婚前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範圍,中國信託商銀提醒,民眾可於婚前啟動自益信託,確保婚後財產配置權益。
婚後可將重點放在子女保障信託規劃上,隨著子女入學、就業、婚嫁等不同階段,信託財產將依信託契約上訂定時點及條件給付,預先為子女設定受贈資金用途,即使委託人身故,亦不影響信託契約之有效性。
如果離婚,雙方可透過信託契約協定贍養費或子女生活費取得方式,信託契約內容不可隨意變動,長期保障雙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