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報導,譚志源昨天在立法會投票前總結發言時,作上述表示,並說下屆香港特區政府的政改做法要交由下任特首決定。
這可能意味著最快也要2017年才會再走特首普選的政改程序。
2004年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時,確立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必須完成「五部曲」。
第一部是由行政長官向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相關報告。第二部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可以修改。
第三部是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修改,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由全體立法會議員2/3通過。昨天政改議案投票就處於此階段。
第四部是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第五部是法案呈報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香港目前的特首梁振英由2012年選出,任期至2017年6月30日。
2007年底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曾經否決了香港特首提出2012年舉行普選的報告,並在當時決定2017年特首可以由普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