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6/18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計畫執行時程自民國103年5月1日至104年4月30日,更正為計畫執行時程自民國104年5月1日至105年4月30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