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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華: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6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6/162.公司名稱: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電子報、自由時報電子報、中時電子報、聯合新聞網等。6.報導內容:揚華遭搜索乙案。7.發生緣由: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詹世雄先生非為本公司董事或實際負責人。(2)本公司辦理可轉換公司債(已完成)及現金增資(尚未完成)目的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3)本公司之營運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4)有關報導之內容,並未經查證即予刊登,其所載資料與事實有所不符,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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