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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勞工請領退休金可設專戶且不得抵押強制執行

NOWnews/ 2015.06.15 00:00
記者林靖堂/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增訂勞工領月退休金可開專戶供存入月退休金,而存款不得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現行法律規定,勞工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三讀通過後,勞工依法規定請領退休金權利,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使用。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立法院同時也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勞保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

為此,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鄭汝芬表示,勞工新制及各種勞工保險給付都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修法有利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專戶內的存款不會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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