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1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重要子公司肇慶市寶信金屬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肇慶市寶信金屬實業有限公司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審計報告中按2014年度 稅後利潤人民幣15,249,150.32元之10%計提法定盈餘公積,計提金額為人民幣 1,524,915.03元。其餘盈餘保留作為公司營運資金,不分配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