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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緯企業: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1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朝陽/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蔡朝陽/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蔡朝陽/上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4/6/11股東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朝陽/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緯(江蘇)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經濟開發區協鑫大道2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風力發電機葉片專用材料的生產、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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