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相驗後發現,柯女全身已燒到炭化,只剩腳掌未炭化且有掙扎痕跡,研判柯女並非死後才遭火焚身,而是來不及逃生被燒死。
警方調查,26歲廖某駕駛自小客車,與25歲柯姓女友從新北市出發,打算到台南度假,9日深夜11時30分經國道3號名間路段時,廖某車子突然從南下車道中線轉進內側快車道,且不慎撞上分隔島,因撞擊力過大,油箱破裂,車子瞬間變成一團火球,廖某奪門而出,坐在副駕駛座的柯女則來不及逃生被燒死。
由於當時視線不佳,駕駛自小客車的30歲張某與33歲吳某因來不及閃避,先後追撞上去,吳某駕駛的白色車子還翻覆,2輛車包括張某在內3人與吳某在內2人等共5人,手、腳、頭部分別有撕裂傷、挫傷,另從火燒車中逃出的廖某,頭部、唇部有撕裂傷,6人送醫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
廖某偵訊時聲稱,因見到車道前方疑有異物掉落,才變換車道,釀成悲劇,面對女友之死,十分自責,不敢置信前一刻還與女友有說有笑,一場快樂的約會竟以陰陽兩隔收場。
警方酒測確定3名駕駛均未喝酒開車,因柯女死亡原因與肇事的3輛車子有關,訊後將廖某、張某與吳某3人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