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光化學: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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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建信董事:陳偉望董事:陳建銘董事:李永隆董事:干文元董事:陳重光獨立董事:王秀鈞獨立董事:吳琮璠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不影響本公司業務運作情形、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野i以上董事競業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陳偉望、董事:李永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董事:陳偉望 永光(蘇州)光電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安泰半導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三義精細化工(蘇州)有限公司董事(2)董事:李永隆 杭州昱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永光(蘇州)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平勝路33號安泰半導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國際科技園504D-2三義精細化工(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河東工業園善興路333號杭州昱達科技有限公司:桐廬橫村工業功能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永光(蘇州)光電材料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加工顯影液、化學研磨漿料、數碼打印墨水、功能性色料、墨粉、樹脂封裝劑等電子用高科技化學品,銷售本公司的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自有多餘廠房出租(出租對象僅限于與本公司生產經營直接關聯的或集團內部企業);本公司生產產品的同類商品、染料及助劑、紫外線吸收劑、光穩定劑、光刻膠、納米材料、四甲基氫氧化銨(不得存儲)及上述產品所需原輔材料、化工中間體、機械設備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及其相關配套業務(上述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安泰半導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積體電路及其模組的設計、測試、應用;微電子生產有關的材料和設備研發、生產、加工;銷售本公司所生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三義精細化工(蘇州)有限公司:生產紡織及化纖抽絲用助劑並從事紡織產品、技術的研發。銷售公司自產產品。杭州昱達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照相排版用激光照排片;研發、印刷數字軟件、計算機印版應用系統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