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孝宗與妻子徐百英各被判刑3年8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另各被判2年10月、3年;員工趙姓男子等人則分別被判刑2年半到1年半不等刑期,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林孝宗夫妻名下經營家方公司、瑪特爾公司、合生康公司、全藥公司,分別代理紐力康、優固力和生命之清等系列保健產品。但他們從民國100年起指示偽造檢驗報告,聲稱獲美國廠商授權,誤導外界以為商品是美國原裝進口貨,藉此詐財超過新台幣1億元。
林孝宗夫妻辯稱,是因為商品太多、檢驗費太高才便宜行事變造檢驗報告,案發至今沒有任何消費者健康受損。但出面告發的趙姓員工坦承受林孝宗夫妻指示犯案,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全案犯行明確,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將林孝宗夫妻等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