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設:代重要子公司豐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豐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章啟正 (2)董事-豐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章民強 (3)董事-豐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章啟明 (4)董事-豐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徐元正 (5)董事-豐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孫永宏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產品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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