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04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103年度虧損撥補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