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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豬手退散!遭遇性騷擾勇敢SAY NO!

大成報/ 2015.06.03 00:00
【大成報記者葉東茂/北市報導】104年5月28日16時47分松山分局勤指中心接獲並受理110民眾報案稱:本轄京華城8樓一家商店辦理校外教學時,有多名學生遭該場所工作人員性騷擾,上下其手,該分局立即派遣線上巡邏員警至案發場所了解;經查為本市一所國中由導師帶領20餘名學生戶外教學,至該場所體驗生存遊戲時,有三名學生遭該場所擔任教學人員李○峻,利用職務之便,趁機分別對被害學生有環抱、觸摸胸部等情。

警方到場後立即調閱店家監視器,保全相關證據,並請該班導師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法定代理人)以保障被害人權益;另請李嫌至該分局松山派出所說明,釐清案情,並經被害人及其家長之意願,將李嫌隨案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為防治性騷擾事(案)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提醒您,

如果發生性騷擾,建議你(妳)這麼做:

(一)相信自己的直覺:雖然不是每件事都會構成性騷擾,但請相信自己直覺。

(二)尋求情緒支持:你可以向朋友或同事說出自己的感受,不要因此自責、失去信心,或任何羞愧。

(三)勇敢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

(四)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五)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應同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之規定,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六)向管轄單位申訴:如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自事件發生後1 年內,逕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不明者,可撥打110或直接向警察機關報案,或向場所負責人提出申訴,再由場所負責人將該申訴案送往當地主管機關處理。

更多自我保護知識,歡迎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網站(http://ss.police.taipei/)及「北市珍妮姊姊婦幼講愛」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ennyfuyo)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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