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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同學一支菸 少年罰5千

中央社/ 2015.06.03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日電)好貴!免費提供一支香菸給同學,罰款新台幣5000元。新北市府衛生局將全面稽查校園周邊商家,遏止販售菸品給青少年。另外,同學間互相無償、買賣香菸,也將被重罰。

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根據統計,民國103年全國成人吸菸率為16.4%,但新北市的吸菸率為18.4%,新北市102年成人吸菸率更高達20.8%。國中及高中女生,整體吸菸率分別為7.1%及8.7%,都高於全國平均值。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惠萍說,吸菸人口年齡層逐漸降低,但國民健康署並未分析為何新北市的調查數據,高於全國。衛生局會防制青少年取得香菸管道、創造無菸環境。

值得注意的警訊是,高中生在校園內、下課後,會提供香菸給同學。市府少年警察隊長吳俊輝在記者會表示,今年截至5月26日查獲違規青少年吸菸1010人次,販賣菸品給青少年的店家45件,共裁罰金額新台幣49萬,其中,有商家是累犯。

吳俊輝表示,針對賣菸的店家,都採指認方式,只要查獲青少年吸菸,警方便會追問菸品來源,只要青少年能清楚指認販賣店家特徵,並確認無誤,就算違規販菸。

青少年接觸香菸來自於同學間模仿與好奇,彼此聚集、吸菸、慫恿、壯膽等。甚至,商家買不到香菸,於是向同學購買,或同學免費提供。

衛生局統計,今年已有3例青少年提供菸給未成年學生,因此遭處新台幣5000元至1萬元不等罰款。其中,有名剛滿18歲的男子,被同學指認賣菸給他,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處1萬元罰鍰。

另外,五股區的17歲男子,則被同學指認提供香菸,雖然是免費,但也遭處罰鍰。因青少年14歲以上未滿18歲,因此,依照行政罰法,減輕處罰為5000元。

這些提供香菸給同學者,也有17歲的女學生,被查獲賣了一包香菸給未成年同學,遭罰鍰5000元。

吳俊輝說,吸菸與青少年吸K煙 有密切關係。斷絕青少年非法取得菸品的管道,是廣義的治安維護,將針對學校周邊的雜貨店、檳榔攤等販賣菸品店家,以側錄方式稽查是否按規定不得賣菸給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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