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思覺失調症透過醫療專業團體治療讓患者及早且持續就醫,可避免造成患者更多後遺症,目前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規則服藥及就醫,也是最有效的預防復發的方法。
衛福部自去年5月積極推動將精神分裂症更名為「思覺失調症」,病患的病歷、診斷相關醫學教科書等將逐漸改用新的名稱。
衛生局表示,「思覺失調症」是思考與知覺功能失調,因腦部腦皮質麩胺酸(Glutamate)錐體細胞功能降低,而腦部下游GABA(γ-氨基丁酸)神經小細胞與多巴胺細胞的交互作用,而在腦力不足的生活壓力情境下,促發妄想、與幻覺、情緒不穩、思考紊亂等症狀。
衛生局表示,家屬及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都有誤解及污名化想法,害怕面對精神病人;針對患者有特別的歧視。精神病患者受疾病污名化影響,不肯尋求正規醫療管道治療,病況日益嚴重。
根據研究,思覺失調症約有75%病人,有種種神經認知或社會認知的困擾,宜積極進行日常生活功能復健,使思覺功能逐步恢復。對頭腦要善加保養,不可使腦部有過度負荷,以預防嚴重精神症狀再發生。
如果患者能持續治療2至3年,即有機會康復,不要因為自我感覺症狀改善就中斷治療。家屬或朋友的支持、關心也相對重要,讓患者繼續接受治療,即有機會康復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