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本公司104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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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一、本公司104年4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以下同)24,700,000元現金股利(普通股每股1元);原股東提撥29,64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9640,000股。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 5月21日證櫃審字第104001115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現金股利預訂於104年7月16日發放。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 公司名稱:翔宇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所營事業:(1) 醫材及針(藥)劑、保健品與保養品等銷售(2) 美容瘦身服務(3) 幹細胞服務(4) 其他(三) 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77巷65號6樓(四) 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 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六) 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100年6月21日訂立,最後一次修訂時間為民國104年4月23日(七)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NT$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NT$247,000,000元整,分為24,7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八)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 以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9,640,000元轉發行新股,分為2,964,0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份,改以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 新股之權利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九)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NT$276,640,000元整,分為27,664,000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十) 增資計劃用途:不適用。(十一)增資新股發放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僅訂於104年5月31日為除(息)權增資基準日,104年7月16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停止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4:30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週一至週五09:00~16:30】(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電話:02-27463797)辦妥過戶手續,以憑辦理分派股息及配發新股事宜。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