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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說明手搖杯飲料稽查結果,2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中央社/ 2015.05.2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521 18:49:05)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飲用茶品安全,4月份針對本縣手搖杯業者、茶業販售商使用之茶葉、花茶原料進行農藥殘留檢驗,共抽驗30件原料,有2件不符規定。

檢驗出分別是綠茶,檢出芬普尼0.004ppm(限量標準:0.002ppm)與玫瑰花茶,檢出裕必松0.07ppm(限量標準:不得檢出)。本局業於檢驗結果出具當日(5月15日)即刻命轄內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停止販售,並已移請來源所轄縣市衛生局進行查辦。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可處以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強調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做好原料源來管控及衛生安全監測,衛生局將不定期執行抽驗,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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