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太​陽板綠能

大成報/杜忠聰 2015.05.15 00:00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近年來綠能環保風氣盛行,許多企業都在計畫綠能設施。但近來有許多申請「水產養殖設施附屬設置綠能設置」的業者向市議員呂維胤反映,常因建造方式無法合乎農業局的認定而無法申請。

其中,有許多申請「一般室內養殖設施」的案件,在具有養殖池及支撐梁柱架設支撐太陽能光電板的環境下,卻無法通過標準。經了解,農業局依據農委會漁業署104年3月9日漁四字第1041252757號函釋認定「一般室內養殖設施為使用建築物行水產養殖之設施型養殖設施,其建物之結構應符合建築法有關規定,查建築法規第8條規定,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農業局片面認定需要同時有「樑柱」和「牆壁」才算建物,但建築專業的工務局表示只要「樑柱」或「牆壁」有一項符合便是建物,呂維胤表示,如照農業局認定,只有支柱與屋頂的涼亭不就不能算是建物。因此,在農業局曲解建築法規第8條的情況下,使得許多欲建造綠能環保業者只能卻步。

呂維胤議員表示,農業局的立意無非是想過濾只想賺錢卻荒廢良田的地主或業者。呂維胤認為應該用審核的角度去實質認定所屬標準,如確有從事農作,即予核發許可同意書,希望農業局能站在鼓勵的角度,協助業者辦理綠能設施,打造真正的低碳城市,而非用限縮、曲解法令使得欲建造太陽能光電的業者無法可施,祈望能調整審查規範,推廣城市再生能源,讓更多企業綠化經營、資源能永續發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