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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錦:公告子公司(蘇州富鴻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3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5/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重慶富鴻齊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蘇州富鴻齊電子有限公司與重慶富鴻齊電子有限公司均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224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41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41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1)公司名稱:昆山鴻嘉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蘇州富鴻齊電子有限公司與昆山鴻嘉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均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224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41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41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1)公司名稱:福建冠華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蘇州富鴻齊電子有限公司與福建冠華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均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224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41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41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之資金貸與額度。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4557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98295.計息方式:年息0%-8%。6.還款之:(1)條件:一次或分次還款。(2)日期:依實際動支日期起算一次或分次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8196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2.1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資金貸與實際動支金額合計數 為825,155仟元,佔淨值之比率為14.58%。 且對象均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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