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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橡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12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5.025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100~100.5元6.發行期間:五年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之保證契約約定。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尚未決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台灣工業銀行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5.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1. 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可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掛牌買賣。(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本次轉換公司債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長決定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發行日、轉換公司債發行溢價率及與主辦承銷商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共同議定轉換價格,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及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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