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近日媒體報導苗栗縣政府發不出薪水「公庫管理」考評卻獲甲等乙節,財政部說明如下:
一、有關「公庫管理」部分之考評,主要係就公庫行政面評分,爰考評指標包括公庫行政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公庫調度績效、代庫管理等5項,分別訂定指標及配分權數。近兩年苗栗縣政府「公庫管理」整體分數雖達80分以上列甲等,惟其中「公庫調度績效」,則因其利息支出占歲出比率較高,致該項為倒數第2名及最後一名;另該府於債務管控直接相關之「債務管理」考評獲評為丙等,其總成績亦居22縣市之末。
二、另財政部就「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之債務管理考評項目,及行政院主計總處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及其增減情形考核」,均對債務超限地方政府加重扣分。爰此,苗栗縣政府於「債務管理」考評名次最後(第22名),將影響一般性補助款獲配金額。
為賡續辦理「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評,財政部刻研議修正包括「公庫管理」在內之考評指標,期引導地方政府強化財政管理,以提升財務效能、健全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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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